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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开火,连十中一的可能都没有,只能白白浪费宝贵的弹药,还不如抵近之后一举摧毁郑一官的舰队。
普特曼斯对此很有把握,因为己方才是拥有重炮更多的一方,而且数量远远超过了郑一官的舰队。
只有东印度公司的舰队先行开火,郑一官的舰队等火炮射程足够之后,才能开火。
否则凭借数量远远逊于己方的重炮,与己方在远距离进行对射,吃亏的肯定是郑一官的舰队。
“四爷!咱这算是把红夷的路子给堵住了!不冲?就这干耗?”
“红夷不开炮,反而对咱有利!干嘛还冲?”
尽管手握秘密武器,还掌握了海战先进战术,然而郑芝凤对于打败面前的这支红夷舰队还是没有多大的把握。
此时派出纵火船的话,让红夷瞧见,必定会分散队形,而且纵火船不等靠近,便会被红夷用炮火摧毁,全然达不到目的。
要想事半功倍,就必须双管齐下,也就是用舰队里的大船做诱饵,勾引红夷上钩,等在混战之际,再放出纵火船,杀红夷一个措手不及。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么干会损失掉绝大部分大船,即便是对实力雄厚的郑氏来说,也有些伤筋动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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