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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郑芝龙最为得意的就是自己不但成为了伯爵,还有大生意可做,送出去的礼物全都连本带利的赚回来了,利润可谓价值连城。
“啥?大哥!我没听错吧?一斤可赚一百文?咱家可运输多少斤?”
郑芝豹几乎感觉自己嗅到了倭国铜钱的味道,一斤就能净赚一百文,当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买卖啊!
“起初产量不会太高,但应该每年不会低于五百至一千万斤。我等负责运输,先行支付货款,每斤一百五十文,途中风险自担。运抵倭国之后,德川大将军将会以每斤两百五十文全部买入!”
这个买卖的两边价格是定死的,不会轻易发生涨跌。郑氏作为中间商,并非直接赚差价,而是要先垫付货款,等到抵达目的地之后,再行向倭方收取费用。
若是在海上遭遇风浪,导致船只沉没,那只能自认倒霉,不论是上家还是下家,都不会给予郑氏任何赔偿的,这买卖有利润,自然也会有风险。
一百文铜钱差不多就是一钱银子,往少了算,也不会低于七分银子,要是每年能向倭国运输一千万斤白糖的话,那这当真是一笔利润丰厚的大生意呀。
郑氏集团每年虽然能获利千万两银子,贸易涉及瓷器、茶叶、丝绸、铁器、粮食、香料、象牙、鹿皮、珠宝、贵重木头,甚至会利用明倭两国之间的银铜汇率差价来赚钱。
糖类自然也有所涉猎,可要是光白糖一项就能占总利润的一成的话,那众人都会对其重视起来。听当家人的口吻,千岁爷已经安排好了倭国那边,只要自家船队运输去就能收钱了。
跟荷兰东印度公司(voc)一样,郑氏集团也是一家商业性质的组织,以赚钱盈利为初衷,不过更加重视对东亚海域的管理,战舰与商船的比例要比voc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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