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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支援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向公司报告敌军使用了一种极为特殊的武器,可以掠海飞行,进而击中己方的战舰,从而焚毁整艘战舰。
东印度公司也不得不重视起来,并试图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得这种海战利器,不管是实物还是图纸,只要送过去,都可以得到高额的赏金。
但东印度公司的愿望一直没有实现,只能于崇祯十三年六月,派出以与郑芝龙有一面之缘的普特曼斯为首的谈判团队,来到厦门,开启新一轮的和谈。
普特曼斯向郑芝龙告知了公司的要求,要么归还东番岛南部,即前公司属地。要么大明要开放诸多港口,且允许荷兰商船进入,并展开全方位的贸易合作。
否则,东印度公司将击沉所有去往南洋的明国商船,自然也包括郑氏所辖的舰船。
之前没这么干,就是忌惮郑芝龙手里的海战利器,以及为自己留有转圜的余地。
真将郑芝龙的船队给击沉了,随后还如何跟郑芝龙谈判?
惹恼了这名前海盗头目,东印度公司的舰队还打不过对方。
在没弄清楚郑芝龙收留的海战利器之前,东印度公司很明智地选择了隐忍不发。
对于这次谈判,郑芝龙则直接将普特曼斯带到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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