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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者是闻书洛的二哥闻清云。
大抵是这具身体的缘故,闻灯对他有种发自内心的的亲近感。他模仿着记忆中闻书洛的习惯,好说歹说劝住了闻清云,放走刀疤少年。而他,则被闻清云拎鸡似的拎上马车。
这马车外表看起来不过寻常,内里却极奢华,香炉里燃着凝神的佛手柑香,脚底铺着轻软的羊绒毯,车壁上以夜明珠做灯烛,将降香木罗汉榻和矮几照得柔亮,上上下下所充斥的,都是钱的味道。闻灯第一次直观地见识到了闻家的富贵。
不过给他欣赏的时间不多。他前脚进来,侍女后脚就将一套崭新的衣裙送到跟前,请他换上。
——闻清云看不惯自家妹妹穿一身破烂喜服。
侍女仔细拉上屏风,退出马车。
闻灯脱掉喜服,换上这身新衣。有闻书洛的记忆在,古代女子的衣衫,穿起来并不费劲。但他不想费力气梳发髻,拿根系带扎了个高马尾便算了事。
“好了吗?”
少顷,闻清云敲门。
“好了。”闻灯清咳一声说道,将屏风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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