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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着双臂看着沈时澹工作,“小叔,谈恋爱太烦了,我终于理解你为什么不找女人了。”
沈时澹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鼠标,在屏幕上轻点,他眉目含笑,只是这人清贵端方,哪怕笑起来也给人一种淡淡地疏离感。
“又烦了?我记得你跟明嫣才谈……“沈时澹想了下,给出一个准确答复,“三个月?”
提起明嫣,沈初阳翻身坐起来,想到刚刚不断跳出来的消息怄火,“别提了,太黏人了。我打个游戏都不安生。”
沈时澹微微挑眉,“明嫣很黏人?”
脚踩上茶几边缘,沈初阳弓身掸了掸限量球鞋上蹭的黑灰,“不是一点,是特别黏人。一时半会都要发好几条消息,小叔你知道吗,距离产生美。天天发消息聊,见面也聊,她没别的事情了啊。”
此时沈初阳口中的明嫣,就像是球鞋上的黑灰,让他提起来都生厌。
所以,就算明嫣发消息来了。
他要么当没看见,要么敷衍。
可男女之前的敏感程度不同,按说他这么做几次,明嫣应该识趣。
沈时澹不太认同沈初阳的恋爱观,但毕竟隔着辈,他比沈初阳大七八岁隔了好几道鸿沟,说了等于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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