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水浒新秩序
首页
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339章 同舟社大改组 (8 / 18)
《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
教曹,
曹首为陈集,
掌管学校、考试、扫盲等事务。
法曹,
曹首为裴宣,
掌管法律、刑狱、治安等事务。
监曹,
曹首孙石,
掌管刺奸、监察等事务。
政务方面的改组方案讨论最多,耗时最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加书签
回目录
下一页